徐霞客创新班18级项目课程《旅游法规与职业道德A》实施方案
授课教师:许刚
授课对象:徐霞客创新班18级国际旅游方向
一、学分数:4
二、学时数:64
三、教学目标:
本课程主要讲述党和国家的基本国策、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与旅游业发展相关的法律、 法规、方针政策,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饭店、景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旅游合同、旅游环保的相关法律知识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旅游法律基础的基本概念、原理,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在旅游行业实际从业实践中灵活运用这些原理和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知识目标
1)熟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掌握党的十九大大会主题;了解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掌握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熟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掌握“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任务要求;熟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了解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的重大部署;了解坚定不移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
2)了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所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总目标;熟悉《决定》规定的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六大任务”;熟悉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内容。
3)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序言和总纲的内容,熟悉《宪法》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国策、基本制度、根本任务;掌握《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4)了解《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 (国办发〔2013〕 1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影响;熟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影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三五”旅游 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背景、发展趋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规划指标和主要任务。
5)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的 立法背景和框架;熟悉《旅游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发展原则等总则的内容;掌握《旅游法》的基本内容、主要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6)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关于旅游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消费者及其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和禁止行为及其相关法律责任。了解《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办发〔2016〕139 号)关于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主要行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内容以及评审、申辩、动态管理的规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及适用、旅游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处罚的规定。
7)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熟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掌握关于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的规定;熟悉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的规定。
8)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一般规定的内容; 熟悉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了解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熟悉监护人责任、用人责任的规定;熟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高度危险活动致人损害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物件致人 损害责任的规定;掌握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的规定。
9)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旅办发 〔2013〕170号)关于旅行社(包括分支机构)设立与变更的规定;熟悉旅行社经营范围、经营原则的规定;掌握旅行社的经营规范、旅行社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10)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关于导游资格考试、导游执业许可和导游执业管理、导游执业保障与激励、导游从事领队服务的条件、导游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11)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关于旅游安全法律制度、旅游经营者安全经营义务与责任、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的规定;熟悉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了解旅游突发事件等级及相关罚则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关于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
12)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关于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的证件制度;熟悉义务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关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相关法律责任、旅客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道路运输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水路运输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13)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饭店经营者权利和义务及其相关责任的规定。熟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娱乐场所的设立、经营规则、监督管理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14)熟悉《风景名胜区条例》关于风景名胜区设立、规划、保护、合理利用和管理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自然保护区设立条件、区域构成、管理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关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文物出境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与传播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关于博物馆设立、管理、社会服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关于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及缔约国义务的规定。
15)了解旅游纠纷及其特点;熟悉《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关于旅游投诉及其构成要件的规定;掌握旅游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处理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证据的种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的规定。熟悉《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11〕44 号)关于旅游主管部门调解旅游纠纷时执行的赔偿依据的规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2.能力目标
1)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2)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3)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4)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5)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6)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维护自身权利和履行应当义务的能力。
3.职业素质目标
1)培养学生在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
2)端正学生在导游讲解等职业活动中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四、教学内容及安排:
序号 | 主题 | 形式 | 时间 | 地点 |
1 |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 | 第1周周三11、12节 第1周周四11、12节
| GJ406 |
2 | 宪法基础知识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 | 第2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3 |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 | 第2周周四11、12节 第3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4 | 旅游方针政策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 | 第3周周四11、12节 | GJ406 |
5 |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 | 第4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6 | 旅游法的基础知识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 | 第4周周四11、12节 第5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7 | 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 第5周周四11、12节 第6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8 | 侵权责任法律制度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 第6周周四11、12节 第7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9 | 旅行社法律制度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 第7周周四11、12节第8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10 | 导游管理法律制度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 第8周周四11、12节第9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11 | 旅游安全管理与责任保险法律制度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 第9周周四11、12节第10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12 | 出入境与交通法律制度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 第10周周四11、12节 | GJ406 |
13 | 旅行社调查 | 实地调查 | 第10周周五5~8节 | 江苏康辉国际旅行社 |
14 | 食品安全、住宿与娱乐法律制度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 第11周周三11、12节 第11周周四11、12节 | GJ406 |
15 |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 第12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16 | 解决旅游纠纷的法律制度 | 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 第13周周三11、12节第13周周四11、12节
| GJ406 |
17 | 景区调查 | 调查 | 第14周周五5~8节
| 无锡三国城 |
18 | 旅游局调查 | 调查 | 第17周周五5~8节 | 无锡市旅游局 |
19 | 期末考试 | 导游资格模拟考试笔试 | 第18周周三11、12节 | GJ406 |
五、教学方法
1.讲授法
让学生课前预习,根据学生不理解的内容,在课堂上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化解教学难点;抓住重点,系统精当讲解。
2.讨论法
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参与讨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超出常规的思维正确引导。
3.实践调查法
赴无锡市旅游局、旅游景区、旅行社调查,了解相关旅游法律法规内容,撰写调研报告,能运用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4.案例教学法
对重点旅游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案例进行教学。给出案例让学生进行分析,提高学生知识应用能力。
5.练习法
实施课证融合,将作业、测试内容与导游资格证考试政策与法规笔试部分内容结合起来。
六、课程评价办法
1.评价形式:
1)学习态度(课堂表现)
2)调研报告
3)平时成绩(出勤、作业)
4)期末测试
2.评分结构
测试成绩(%) | 平时、测试成绩比例(60%) | 期末测试(40%) |
学习态度 | 调研报告 | 平时成绩(出勤、作业) |
100 | 20 | 20 | 20 | 40 |
3.评分等级
评分等级以百分制为标准。
若课程以等级制录入成绩,则按以下折算方法:
优:90分~100分
良:80分~89分
中:70分~79分
及格:60分~69分
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
七、选用教材或讲义及教学参考资料
序号 | 教材名称 | 编者 | 版本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1 | 旅游政策与法规基础 | 梁峰等 | 第一版 |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2019 |
2 | 政策与法规 |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统编教材专家编写组 | 第二版 | 中国旅游出版社 | 2018 |
3 | 全国导游资格统一考试模拟习题集 |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统编教材专家编写组 | 第二版 | 中国旅游出版社 | 2018 |
课程成果
课程学习结束后,学生必须取得以下两项以上成果:
理解并能熟练解答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规部分模拟题。
撰写旅游政策与法规相关调研报告不少于一份,能运用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3.通过导游资格证考试,取得导游资格证书。
4.在省级刊物中以独立作者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旅游政策与法规相关的学术论文。
5.参与老师的课题,完成布置的任务,发挥应有的作用。
6.在旅游类相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