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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重修课程成绩报送的注意事项 |
| 发布时间:2012-11-29浏览次数: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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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业务部门:
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重修课程成绩报送的注意事项如下:
1、未缴重修费用的学生不得参加重修课程的考核,请任课教师再次核查重修缴费与上课学生情况(缴费清单见附件);
2、按"重修课成绩单(模板)"(见附件)填报学生成绩,并及时把"重修课成绩单"交至J3-105(罗海涛)。
教 务 处
2012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