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4年以来,国家分七批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动态调整<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98号)转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职业资格认定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各部门一定要精准地对接落实好新的《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
二、各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宣传,以及后续人才培养管理工作。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动态调整<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2017568锡人社发[2017]213号关于动态调整《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