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路晓丽发布时间:2020-06-08浏览次数:2512

各分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 )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落实。

一、申报条件

1.我校2021届专科毕业生(本科由江苏大学另行通知)。

2.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3.包含六类人群: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残疾毕业生;

3)申请并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注: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1.由毕业生本人按照自愿原则在玛雅吧 一站式服务大厅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打印并签名。

注:申请表请勾选类别:“低保家庭”、“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学籍证明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学生不必自行前往教务处申请)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使用学校下发的缴纳学费的银行卡复印件)。申请表中填写的银行卡账户须为本人提交学校财务系统的帐户信息,以便顺利发放到本人,亲属朋友的帐户一律无效。另外,请根据申请类别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2.各学院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

1)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在一站式服务大厅勾选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

2)所有申请学生的个人材料按《个人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盖红章版)、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顺序装订,与《求职补贴花名册》顺序对应排列。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3.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汇总全校数据,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将数据和相关材料上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市人社局签批审核意见后,退还审核通过的材料原件(如残疾证、助学贷款合同),并完成后续上报工作。

5.省财政厅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于202010月底前将求职创业补贴拨给学校,由学校发放至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每一个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3.请各学院汇总审核网上办事大厅中的“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学生名单”,确认无误后,620日(周五)前上报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审核。918日(周五)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表、证明材料提交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朱佳艺老师处。电话:8843

附件: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学生用)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指南(分院用)

3、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4.省里相关文件通知

学生工作处

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202068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学生).docx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审批指南(分院).docx

附件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交材料及审核.docx

附件4:求职创业补贴2019年新政策.pdf